房产税是向房产主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残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目前,重庆市已正式出台房产税征收政策,那么,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标准是多少?
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标准是多少?

1、重庆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
重庆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有渝中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大渡口区, 南岸区, 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2、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1)个人所有的单户商品房。
(2)个人新购买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近两年达到主城九区成交新建商品房平均建筑面积2倍(含2倍)的住房。
(3)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买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
(4)未纳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和多套普通住房,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3.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
(1)从价征收:按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残值计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金中征收:按照房地产租赁的租金收入征收,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用于居住的住宅,房产税可暂减4%的税率。
重庆房产税征收收标个人面积
(一)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
1.重庆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6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面积可以免征房产税。
2.单户商品房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低于近两年主城区九区成交新建商品房平均建筑面积的3倍,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税率为1%;4倍以上(含4倍)税率为1.2%。
3.在重庆,没有户口、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同时购买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二)房产税税率的计算方法
1.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金额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后的建筑面积。
2.免税面积的计算。
免税面积抵扣一个家庭只能抵扣一套应税住房的免税面积。本办法实施前纳税人拥有的单户商品房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买的独栋商品房和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买的应税住房的,按照时间顺序从先购买的应税住房中扣除免税面积。
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不扣除免税面积。

重庆每年什么时候征收房产税?
1.重庆房产税自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申报缴纳,转让应税住房的,应当在办理财产转让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在房屋所在地缴纳。
2.重庆是试点城市,每年都要按时申报缴纳,逾期要收取滞纳金,重庆在每年的5月和10月申报并缴纳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税款。但是,5月份可以交全年的税,但不允许等到10月份再交全年的税。换句话说,重庆房产税只能提前缴纳,不能迟到。
3.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从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的次月开始,税款按年征收,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4.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10月1日至31日,转让应税住房的,应当在办理财产转让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房产税缴纳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地产出租,房地产出租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在征收财产税时,应区别对待投资性合资企业的财产。风险共担的,按照财产残值征收房产税。对于固定收入,出租人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2、财政租赁住房的,应按房产残值计算征收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果中央空调设备已按房屋原值计算,房屋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记为单项固定资产,不应计入房屋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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