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公式(国家节假日加班费规定)

关于具体的加班工资标准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

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300%;

法定休息加班小时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200%。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和算法,就可以算出自己的加班工资了。依据通知,今年元旦放假是1月1日至3日。1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1月2日、3日为休息日;春节假期共7天,其中2010年2月13日、14日、15日三天为法定休假日,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 是法定休息日。所以实际上1月1日和2月13日、14日、15日能领取三倍工资,1月2日、3日和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 能领取两倍工资。

假设王先生月薪5000元,那么元旦时加班能获得的加班工资为:1日 (5000÷21.75天×300%约等于685元);2日、3日(5000÷21.75天×200%×2约等于912元) 春节期间13日、14日、15(5000÷21.75天×300%×3约等于2055元);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5000÷21.75天×200%×4约等于1824元)。

总数算起来,元旦春节加班总共加班费是685 912 2055 1824=5476元,这十天加班工资超过了一个月的薪水。 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假期没有特殊的安排,或者非常需要钱的情况下,不妨把加班当作一种好的选择方式,能够增加收入,提高自己的经济水平。

过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

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京劳资发[1995]6号)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三条执行第十二条关于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时,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企业可自主确实,但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技术等级、等级、岗位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奖金)。

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一)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二)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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