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晖北京报道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网站披露,浙江监管局对网商银行做出行政处罚,罚款735万元。
此次处罚针对的是2022年监管驻场综合检查期间发现的违规经营问题。网商银行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针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行诚恳接受并已基本完成整改,后续将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促进本行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根据浙江监管局官网显示,网商银行的违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审批持续开展;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迟报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信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虚假出表;违反规定提高存款利率;未确定贷款资金受托支付限额且未落实受托支付监管要求;非标管理不审慎;未足额计量票据转贴现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对代销的信托产品审核不严;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等。
同时,时任浙江网商银行同业金融部负责人林学冠、现金管理部产品经理余红星二人被监管警告。
此外,记者了解到了上述违规的部分细节:例如,迟报涉刑案件信息,系2020至2022年,有四起外部人员针对网商银行的贷款诈骗。网商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没有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报备。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是指2015年及2018年,网商银行与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非授信类业务,目前,网商银行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终止相关业务。
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是指有5名借款人将从网商银行获得的经营性贷款拿去买基金和股票。
违规提高存款利率是指网商银行一款存款产品,违反计息规则,多向用户支付了近11万元利息。
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是指网商银行代销的一款理财产品,支持用户快速赎回。公司将其纳入支付结算业务进行管理。
记者注意到,与网商银行同日被浙江监管局披露罚单的机构还包括其他三家银行机构和一家银行理财子公司。
近年来,监管针对银行金融的处罚趋严、趋细。公开数据显示,自2023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出超1700张罚单,被处罚的银行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等。今年以来,已有超600家银行被罚,千万元以上罚单2张。
其中,2023年,监管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1117家银行进行了处罚,10家银行被处罚1000万元以上,6家处罚金额超2000万元。2024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则有629家银行被处罚,2家银行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1家超2000万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此次罚单所涉的违规行为,既有银行经营过程中的普遍问题,也有一些更加细碎的、非主营业务类问题。这一处罚也折射出监管趋严趋细,对银行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