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看了代英老师的一期视频,就是他们那边的民代幼老师去区教育局提出这两项诉求,一个是把他们从96年到下岗这段时间的教龄视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二是把他们的教龄补助从每一年20元争取提高到80元。对于他们的两项要求谈谈我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关注和点评。
对于他们提出的第一项要求,应该怎么看待?
对于第一项要求,把教龄视为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龄,我觉得有一定道理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劳动部与1993年7月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所以他们要求从1996年到下岗这段时间应该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实施的时间段了,他们提出这诉求,是符合有关劳动保险法律的。
还有就是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在第四条里谈到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就是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这一规定来看,他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有一定的政策依据的。
对于他们提出的把教龄补助由每一年20元提高到80元,怎么看待?
这也有其一定合理性,因为教龄领补助20元,也实行了好多年了,根据现在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来看,适当提高也是合乎情理的,毕竟他们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一月补助二三百元,不能解决生活问题或者看病的问题,适当提高他们的教龄补助标准,也是合乎情理的,我觉得即使不能一下子提高这么多,但是,也应该给予适当的关注和提高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待遇问题,让他们当年的付出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回报。
应该给予一定待遇,让他们早年的付出有一个更好的回报,安度晚年生活
看看这些老民办代课教师,都步入中老年阶段,白发苍苍,身体瘦弱,真的让人感到有一种心酸感觉,我们希望地方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关注他们提出的诉求,给予提高教龄补助,让他们早年的付出有一个更好的回报,能够老有所养,安度幸福晚年。
我们也持续关注他们诉求的进展情况,今天就与大家分享到这里,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谢谢您的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