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多少天带薪(国家规定年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国家赋予职工的法定休息权利。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但许多单位执行不规范,甚至很多数职工自己都不清楚到底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仔细去研读国家相关政策的话,我们会发现“连续”和“累计”是决定职工带薪年休假非常重要的两个关键词,只要理解了这两个关键词的基本含义,便不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应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规定,并通过一些假设条件的案例来进行解释说明。

一、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

带薪年假怎么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关键词:连续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关键词:累计

二、怎么理解“连续”和“累计?”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其中有如下规定对“连续”和“累计”做了基本说明:

1、连续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理解: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必要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一些跳槽后进入新公司的员工可能会遇到连续工作时间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跳槽时,是无法做到上一单位和新单位的工作转换是无缝连接,没有中断的,所以,一般到新单位后,能否享受年假,公司通常都会以员工是否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为标准。

但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某员工在跳槽时确实满足了上一单位和新单位的工作无缝连接,便可以形成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情形。此时,新单位应该按照符合连续工作的情形,以剩余日历天数来计算其应休年假天数,其依据如下: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休年假天数。

参考案例(假定工作在10年以内,可享受年假天数为5天):

案例一:4月30号,小王在A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其在A单位工作了8个月,然后跳槽到B公司,报到时间是5月4日。那么,到年底时,小王已符合工作满12个月,但其工作不是连续的,又因小王在A、B两单位都不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所以他在A、B两个单位当年度都不享受年假。但在次年5月3日以后,小王便满足在B单位享受5天年假的条件。

案例二:5月8日,小李在C单位办理完手续,其在C单位工作了8个月,然后跳槽到D公司,报到时间是5月9日(即129天)。此时,小王在C、D两个单位的工作就是连续的,到年底时,小李在D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129=236天,则小李当年在C公司不享受带薪年假,年底时在D公司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折算为5天*236/365=3.23天,实际可休年假为3天(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计)。

案例三:小赵2020年3月8日进入A公司,2021年7月20日离职,连续工作满1年。8月1日进入B公司,如果这两个公司安排年休都是按员工的实际入职日期为基准的,那么,2021年3月8日后,小赵在A公司可以享受的5天带薪年休假。7月20日离职时,还可以享受带薪年假5天*104/365=1.42天,即离职前还可以享受3月9日到7月20日期间共104日历天折合的1天年休假。

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绝大多数公司都会按照案例一的情形去处理新进员工的年休假问题。

2、累计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理解: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多少天指的是累计工作时间,与是否连续工作或者在几家单位工作没有关系。目前很多单位都是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来确定职工应该享受带薪年假天数的,这与“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要求不符。

参考案例:

案例一:老王先后在A单位工作了5年,在B单位工作了3年,又在C单位工作了7年,则他的累计工作时间为5+3+7=15年。假设他仍在C单位工作,那么,按规定,在C单位他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是10天。

案例二:老张在D单位工作了19年,因病休息3个月后,又进入E单位工作了2年,他的累计工作时间为19+2=21年。假设他目前仍在E单位工作,那么,按规定,他在E单位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天。

三、如何证明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有多久?

虽然法规规定了享受带薪年假天数标准,但如何才能证明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有多久,尤其是有过频繁跳槽工作经历的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要想证明累计工作时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尽力取证,来向公司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时间长短。

1、职工档案:对于绝大多数打工族来说,职工档案并不完备,不像国营企事业单位那样,取证难度相对较大。

2、社保缴费记录:由社保部门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是比较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但也避免不了违规挂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情况。

3、离职证明:从上一单位离职时,尽量要求开具正式的离职证明,用以辅助证明职工在离职单位的工作时间,进入新单位后,可以作为自己累计工作时间的佐证材料之一。

4、工资发放记录:有明确公司名称和转账明细说明的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以在必要时作为自己累计工作时间的佐证材料。

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累计工作时间,并没有严格的界定,所以,频繁跳槽的员工要想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时间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主要取决于所在公司对这些材料的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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