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怎样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又能够得到多少赔偿?这些赔偿又包括哪些项目?
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在工作中受了伤,就能够获得一笔赔偿。但现实生活中出现这种事,受伤者往往只能得到一点微末的医药费赔偿和微不足道的几句宽慰而已,亦或者什么赔偿都没有。
现在的很多单位都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甚至,很多人在单位的愚弄下,根本不知道有社保这么一回事。
不过一旦没有社保里面的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想要获得赔偿,那可就难咯,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总之,工伤认定一般分为四步走,第一步先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步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是否为工伤,第三步则是由本人去进行相关的工伤鉴定等,最后第四步再申请相关的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
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肯定是要先去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很多公司在员工想要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会百般阻挠,不让员工申请。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单位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赔偿了。
那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职工在发生事故后的30天内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可以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说,不管公司以任何理由阻止你,一定要坚决地去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
虽然自己也能单独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并不是想认定为工伤就能认定为工伤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能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通过上述的描述,大家应该能知道,其实不只有在工作中受伤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职业病同样是工伤的一种。另外,大家比较关心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的问题,满足特定的条件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如果是故意犯罪、醉酒、吸*、自残或者自杀,无论是这其中的哪种情形,都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鉴定
大家在工作中受伤后,一般会先去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完成之后一定要记得去申请工伤鉴定,这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的赔偿款。
工伤鉴定可以直接去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在工伤保险中将受伤的情况分为了10个等级,十级伤残代表着受伤程度最轻,一级伤残代表着受伤程度最严重。
一般情况下,八级至十级的伤残情况比较多见,不过能够获得的赔偿依旧不少。
工伤待遇赔偿
工伤赔偿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社保局给付,另一部分则由单位给付。
社保局: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医疗费:如果是因工受伤的话,产生的医疗费医保是不报销的,必须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具体是多少,根据实际医药花费来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来定,具体还要参考到底政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果实发工资比缴费基数高,找单位补差额。
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相关待遇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来定。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单位一次性支付。
至于其他的如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写在最后
其实很多公司都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就算工伤认定完成后,也不会主动完成赔偿,如果大家遇到这种事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