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可以作废吗,法律上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签了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后,可以反悔吗?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不可以作废,否则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段闪闪律师解析:
在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1、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应注意审查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已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作废的,这里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的情况,所以大家需要在这方面做好相关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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