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要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履行合同的三个阶段 )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并且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本文分析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实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三、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应对措施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2)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因此施工企业要严格合同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合同法规和条款,吃透其精神。凡是涉及到验工计价时间、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

(3)加强承、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依法运用施工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在施工进程中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作为约束建筑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合同履约的行政监督及法律处罚力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威慑能力,从而可以把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平时要善于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依据和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要用法律武器向对方进行施工索赔。

四、结语

总之,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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