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改革了吗(退休新工资改革方案)

近期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社部相关人员表示,未来将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很多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是一脸懵,不是早就有养老金制度了吗,怎么又新出来一种个人养老金制度。

这个就要从养老金的模式说起,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模式是由三个支柱构成的,这是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的一种模式:

第一支柱,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也就是我们日常所了解的养老保险,由政府法律强制实施,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

每个月单位和职工分别缴纳一定费用,单位缴纳的费用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费用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退休后的养老金,根据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由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承担。

它旨在给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由政府为公共养老金的支出提供相关保障。

第二支柱,单位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

在我国,目前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有两类。

第一类就是职业年金。这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国家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它具有强制性,所有单位必须为在编在岗的职工办理。

第二类就是企业年金。这是针对企业职工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不过因为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只有少数企业为员工办理了企业年金,并且大部分还是国有企业。

目前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并不理想。截至2020年,全国仅有10.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718万人,占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2.7%。

第三支柱,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因为缺乏相应的优惠制度,在我国,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第三支柱的发展非常缓慢,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差距非常明显。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处于第一支柱“一柱独大”的情况,导致退休人员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收入水平很难有根本改善,同时国家的负担较为沉重。

相比之下,英国有76%的家庭拥有个人养老金,美国34%的家庭建立了个人退休账户,而我国的个人养老金规模偏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从长远看来,这种失衡的结构不管是对国家还是个人都是不利的。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我国需要推出更具吸引力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这就是人社部提出的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参考其他国家的情况,相比第一支柱的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以下几点的优势:

一、任何居民都可随意单独建立,可以离开雇主而独立存在,不受雇主的制约。

二、全国政策统一,账户具有便携性,不受省域的限制,可全国漫游自由携带。

三、在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产品中,可以由个人自主选择投资项目。

四、具有一定的激励性,比如税收优惠的比例比较大,能够激起个人参保的动力。

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础就是建立一个 “个人养老账户” ,未来所有养老产品的购买和投资,都须在账户内进行和完成。同时账户的后台与税务记录系统链接,当前延税和未来纳税的记录也都可以在上面看到。

作为一种长期的财富,个人养老金的回报率比较稳定,只要长期持有就可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对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是非常有利的。

目前,我国具体的政策还在制定中,相信它能够符合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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