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婚检证明吗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相关婚检证明。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三、生育津贴申领的规定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