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是参与国家建设的主流群体,也是我们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打工的队伍人来人往,浩浩荡荡,遍布国家的每一个城市,那么,这么浩荡一支大军的利益和社会福利保障问题,也是我们国家从地方到中央从来都没有松懈过的国计民生的大事。尽管如此,仍有那么一些不法企业,要么打法律的擦边球,要么干脆认为打工一族都是弱势群体,罔顾法律,不依法履行一个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在员工的社保问题上,对员工采取忽悠,蒙骗、强权等手段,不依法为员工申报社保,最后,使很多员工务工多年却无保、脱保等,这些辛苦务工一辈子的人,不能被纳入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老无所依。笔者通过多年在珠三角的务工经验,经查阅大量关于社保问题的法律条文,整理成这篇文章,希望能对正在务工的你,有所帮助。
关于社保,你必须掌握的五个法律条文:
一、 什么是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什么要掌握这一法律条文?因为有的企业会忽悠你,五险只给你买四险三险,其中最主要的基本养老保险不给你买,所以你必须知道五险到底是哪五险;
二、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为什么要掌握这一法律条文?因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得留心有没有条文中的第7点:社会保险,白纸黑字,以备不时之需,有助于你日后在处理劳务纠纷时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三、 社保申报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所以掌握这一条,是因为有的企业负责人会告诉你:试用期三个月不买社保,试用期后再买,更有的告诉你,一年以后才给你买社保,掌握了这条法律依据,你就可以要求企业必须在30日内给你买社保;
四、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由此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企业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当天为员工结清所有工资,所以你不用担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拿不到工资;
五、 企业不履行社会保险申请登记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条法规明确了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买社保不只是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还要承担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申请社保登记,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只要你是一个懂法的员工,你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基本把用人单位和员工关于社保那些事的法律关系按流程和顺序梳理清楚了,当你遇到社保问题的时候,请你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来为自己维权。不要胆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要相信:邪不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