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是什么(农村低保政策的基本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是国家“兜底”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惠民政策。自2012年民政部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来,国家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超过4311万人,城市低保人均每月694元,农村低保人均每月512元。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有数据显示,我国城镇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收入的2.68倍。7月28日,民政部发布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低保新政”),并明确从今年7月起执行,旧政策同时废止。这对咱农村困难家庭无疑是个好消息!

低保新政不再区分城乡

低保新政不再区分城乡,即删除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概念,统一为“最低生活保障”。尽管看似只是名称的改变,但给农村困难家庭带来确实实在在的好处,消除了低保补助在城乡之间的“不公平”。

在城乡人居收入本身存在较大差距,且城乡消费水平不断缩小的背景下,旧低保政策让农村低保人均每月比城市要少182元。然而,低保新政的实施有望让农村困难家庭享受到与城市低保对象同等的补助标准,从而体现出国家“公平兜底”。说实在一点,就是农村低保户每月领到的补助有望大幅提高。

与此同时,低保新政进一步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比如,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困难家庭自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就能出结果,让老百姓等待的时间大幅缩减。

4类农民可以单独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的。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都可以申请低保。当然,除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以外,特殊情况还可以单独申请。

但原低保政策仅明确了2类情形可以单独申请,即“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低保新政单独申请,在原政策基础上扩大至4种情形: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农村低保如何申请

从低保新政来看,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比如,残疾人证、家庭存款等)。

乡镇或街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然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公示无异意后提交县级民政部门核对。

民政部门通过查询家庭成员的纳税记录、不动产登记、银行存款、商业保险、用水用电通讯等日常生活费用支出、出国旅游、出国留学、机动车等信息后,综合评估申请家庭的经济情况以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乡镇或街道告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确认通知书,并从下月起通过银行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民政部:“低保”新政实施,不再区分城乡,4类农民可以单独申请。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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