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怎么写(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前 期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本协议当事人: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加强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所购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幢_____单元_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2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绿化、环境卫生、安防、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物业使用守则》、《临时管理规约》、《消防安全管理公约》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各项物业管理及有偿使用停车场(停车)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当交纳的各项费用;

7、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 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代收代付项目费用收支账目;

9、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 努力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 自本物业管理协议终止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物业使用守则》、《消防安全管理公约》;

4、 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 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相关规定;

6、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 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 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9、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 监护好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不得攀登阳台栏杆。

第3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 小区的房屋竣工及接管验收档案,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的管理。

2、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同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路灯、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 对小区内附属公建配套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 公共环境的清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6、 小区公共秩序的安全管理。

7、 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场地的管理。

8、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9、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 受托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

第4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 房屋外观

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私搭乱建;

2、 无密封阳台,商业网点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设置整洁、美观;

3、 无改换窗户及与原配不同颜色的玻璃;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

二、 设备运行

1、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 设备及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

三、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 共用配套设施完好,不随意改变用途;

2、 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

3、 制定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供电设备运行正常,路灯、楼道灯公用照明设备完好;

4、 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过道保持清洁,前厅无堆放杂物。

四、 环境卫生

1、 坚持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巡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清洁;

2、 二次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定期清运;

3、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 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现象。

五、 绿化服务

1、花草树木定期修剪,管理及养护制度完善,无人为破坏。

六、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允许进入本区域的车辆种类及型号,设置交通标志和信号;

2、 设定停车位,并建立停车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3、 有相关的防盗防火措施及通风、照明设施;

4、 车辆无乱停乱放;

5、 配置专职的停车场管理员,落实停车场地使用费。

七、 安防服务

1、小区实行封闭开式管理;

2、小区建立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社区治安管理。

八、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安全,完好无损,能随时起用;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

4、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设立服务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业主物业管理报修服务;

2、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承诺制。

第5条 费用(待定,以市物价局指导价为依据)

一、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住宅(带电梯、按建筑面积收取,下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2、商业网点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 元。

3、高档公寓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 停车场的使用费(以市物价局指导价或定价为依据)

1、 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____元/月;

2、 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____元/月;

3、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待定,以临沂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4、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待定,以临沂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三、私家车库(车位)收费标准:____元/辆、月,以市物价局指导价或定价为依据。

四、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1、(1)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 元/ m2;

(2)按户收费:85—100 m2 元/户;100—135 m2 元/户;135-160 m2 元/户;160-180 m2 元/户;180 m2以上 元/户。

2、写字楼、商场和公寓收费标准:每平方米 元。

注:为了保持小区整洁的环境,装修垃圾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场所堆放并统一清运。

五、水电周转金收费标准

住宅收费标准:每套 元/年。

六、物业维修资金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进行交纳。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____元进行收费。

七、特约服务费用(附《业主手册》收费一览表)

八、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缴纳,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缴清转

让之前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用。

第6条 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1、 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物业向业主收取并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

2、 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3、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4、 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7条 保险

甲方对业主/用户及家庭的人身和财产不负保险保管责任。乙方(业主/用户)及家庭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8条 广告设置及权益

1、 广告牌设置由物业公司统一规划,必要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2、 广告牌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设置方自行负责。

第9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多收的费用。

4、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违约金直至交清有关费用止。

第10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11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12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13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有关辖管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本协议正本________页,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条 在签到本协议之前,甲方需将协议样本送临沂市建设局备案。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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