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如何鉴定(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期间受伤工人往往承受生理上的疼痛,常常把精力放在了治疗和寻医问药上,错过了申请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导致权利丧失。那么工伤鉴定有什么时间限制?这其中涉及到哪些步骤呢?怎样才不会吃亏?本期内容,我将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先要有工伤认定。

因工受伤想要得到工伤待遇或赔偿第一步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定性。只有劳动行政部门定性为工伤,在病情稳定、停工留薪期满后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按照监督结论的的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进行赔偿。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的申请书。

2、与所在公司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说明。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与期限

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申报同意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所在公司如果不为劳动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员工或亲属必须在诊断的一年内,向所在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未提出申请超过一年,则相当于放弃该权利。

如果如果伤害结果没有立即发生,它实际上是发生了一段时间后,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起算标准。

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的工伤诊断、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治疗情况等资料复印件;

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对于鉴定具体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定,要根据具体的伤情,治疗终结的时间来确定。

司法实践当中,常见的有三种方式:1.工伤认定是在医疗终结前作出的,在医疗终结后提出申请。2.工伤认定是医疗终结后作出的,在作出工伤认定后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鉴定结论,如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当事人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如果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通过本期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工伤鉴定有了一定了解。在进行工伤鉴定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否则就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最后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吃大亏了,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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