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招聘的专业知识点

1.公务员考试专业知识指什么

公安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管理(或指挥)、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火灾勘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案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技术、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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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考试里,所谓的“专业知识”指的是什么

专业考试就是指招考单位要求的专业进行的专业测试也就是报考者在学校学的专科课考试。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及以下设置。

3.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不同岗位的考试内容是不同的:临床专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

药学专业: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等。

中药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中药药剂、中药分析、中药炮制、药事管理学等。口腔专业: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

麻醉专业: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危重病医学、临床疼痛等。影像学:各系统疾病影像诊断等。

检验学: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等。预防医学:流行病、传染病、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公共考试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2)职业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需要注意的是除河北、天津、上海、湖北等省市考试内容与公务员考试有区别外,其他省份考试内容题型及题量上与公务员考试是有差别的,例如河北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是不考常识判断部分的。

(3)申论申论的考察与公务员考察形式相近事业单位考试内容特点有省直统一考试的省份,各地考试内容与省直考试内容相近,无省直统一考试的省份一般公布一个考试大纲,基本就是本省事业单位的考试命题基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针对招聘岗位不同也有差异,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4.公务员考试要考专业知识

这个要看所报的公务员职位要求,后面附带着是否考察专业知识。

公务员考试一般只考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特殊岗位要求考专业知识,比如法院等单位会要求法类相关专业知识。报考条件如下:基本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体检要求(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

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五)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六)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公务员考试招聘的专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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