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条款什么(关于交强险的最新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 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的总的赔偿限额为20万元,具体到限额的20万是什么情况下使用?下来举例说明

举例说明,死亡分当场和抢救无效两种情况,当场死亡18万元,抢救无效死亡是指在医院里做了抢救以后死亡,这个抢救的过程产生的费用是属于医疗费是按最高1万8千元算的。这样下来赔偿的限额就是19万8千元。事故的过程中如果还有其他损失,比如手机、衣服、佩戴的东西、电动车等一些物体的损失是按财产损失限额2000来计算的。这样下来就是交强险的限额20万。交强险是属于有责即赔,不分责任大小,商业险是按责任比例来赔付,具体讲解商业险的时候会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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