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很多人实际上由于年轻时忽视了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年纪大了才发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或者较短,希望能够多补缴几年。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一般存在这样两种情况:

一种是自己在企业打工,单位没有给缴纳。另一种是自己一直在灵活就业或者自己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就业,出于各种原因没有缴纳。

(一)企业打工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方式。

协调用人单位也好,通过社保投诉维权也好,都可以进行补缴社保。

一是通过协调用人单位要求其补缴社保。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都会形成原始的会计凭证等材料,双方再有其他证据材料就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向就业部门申请补办就业手续,向社保部门提起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一般是可以补缴的。

这种补缴方式也有缺点。第一,由于个人协调用人单位,往往会出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企业要求自己承担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情况。10年的社会保险可能需要十几万的样子,对于个人来讲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什么要让职工承担呢?这也确实令人不平。

第二,一次性补缴这样长时间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方面会严格审查。按照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补缴三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在外地退休时必须有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或者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

二是通过劳动维权补缴。如果协调单位有些困难,那么应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征缴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投诉维权相对复杂,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有的人甚至需要请律师,花费不小。

一般来说,双方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如果说个人没有太多的证据材料,单位的会计凭证等资料又缺失,确实有一部分劳动关系时间会难以确定。这也是维权的缺点。

有人会想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造成自己在企业工作的假象。这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干。人社部还专门就有关社会保险造假补缴问题,向各地的人社部门发布了警示函。下一步,甚至会有更严格的查处行动。

(二)灵活就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情况。

实际上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这种情况下,理论上是不能补缴的。

不过,2020年由于是特殊的一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按照当年的最低缴费基数补缴2020年的养老保险。今年结束就没有这个政策了。

另外,2011年7月1日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才刚刚实施。但是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实施《社会保险法》决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注意延长缴费5年,指的是继续缴费60个月,如果终端缴费还要继续延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家将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和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因此缴费年限越来越重要,还是提前规划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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