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实体法体系按照征收对象分为5类18个税种(请点击蓝色字阅读):
1、商品(货物)和劳务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3、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4、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烟叶税
本期介绍财产和行为税类,分为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税范围: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一种是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另一种是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计征:按房产的原值减除有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
房产税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房产税 = 租金收入 × 12%(或4%)
二、车船税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我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具体如下:
其中,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
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吨5元;
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游艇具体适用税率为: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
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1300元;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2000元;
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应纳税额计算:
车船税 = (年应纳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
其中,应纳税月份数 = 12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 + 1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征税范围: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12)营业账簿;(13)权利、许可证照。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印花税 = 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证件数) × 适用税率
四、契税
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应纳税额计算:
契税 = 计税依据 ×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