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上海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于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并于2019年11月19日到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于11月14日发布《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上海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在实际成交价格方面: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海居民在购买普通住房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在上海有房或全国有*款记录的,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商业*款时,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50%,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申请住房公积金*款时,以家庭为单位,上海居民有一次公积金*款记录或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条件的住房时,普通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50%,非普通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