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粉丝:
大家在二手房*款的时候,都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的费用。
最初,公积金二手房的评估费是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
在2016年9月,公积金二手房*款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
而这次,评估费完全可以省下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表示,为了进一步减轻*款申请人的负担,减证便民,让利于民,自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其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组合*款的评估费,则由*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既然是从去年9月16日起的*款,那么在这个时间点之后申请*款的人,之前已经交了评估费怎么退费?
据介绍,*款放款银行将根据会主动与大家取得联系登记核实,同时大家也可自行联系*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
为方便大家,纯公积金*款的二手房评估费将退回至您公积金*款的还款账户,组合*款的二手房评估费将由各*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取消了评估费,是否也取消了二手房*款的评估?
答案是没有。为了防范公积金*款风险,保留二手房评估要件,改由*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