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待遇有哪些(烈士待遇最新政策)

在2月19日国防部记者会上,发言人任国强就四名牺牲在中印边境烈士的抚恤工作答记者问。任国强表示,将会依照条例做好有关工作,烈士家属将会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

按照抚恤条例,此次牺牲的四名烈士会享有四类抚恤金

第一,牺牲烈士将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该抚恤金的标准是20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加上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第二,牺牲烈士将享有增发抚恤金。该抚恤金是为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设立,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一等功增发25%。

第三,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烈士,还可享受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四,烈士遗属将会定期领取抚恤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约为4.3万元,按照20倍的发放标准是接近90万人民币;边防战士工资大约为6000至8000元,按照中位数7000元每月的标准来算,40个月共28万元。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约为120万人民币。

抚恤金只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慰问,做好烈士遗属的安排和照顾工作会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烈士遗属的其他待遇

除了抚恤金以外,烈士家属还享受以下四项优待:

第一,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招生工作规定,烈士子女的高考文化课总分,最高可加20分。

第二,烈士家属在享受医疗方面也有优先权。当地民政部门将会承担烈属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优先享受医疗补助和医疗援助、优先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的优先优惠待遇。

第三,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在符合征兵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批准服役。

第四,烈士子女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优先录用;接受教育时依法予以优待;

请放心,国家会照顾好你们的家人

在中印边境牺牲的四名烈士,他们都与家人失约了。

营长陈红军牺牲后四个月,他的儿子出生了。生前他曾经承诺妻子,退伍后会与妻子一起将孩子抚养长大。他的妻子表示,会好好抚养孩子,让他将来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相信在未来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所有人都愿意把他当成自己的子女一样看待。

烈士陈祥榕的家人都为他感到骄傲。陈祥榕生于2001年,牺牲时年仅19岁。在执行任务前,陈祥榕写出了“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样的战斗口号,并慷慨地说出“使命所系、义不容辞”这样豪迈的宣言。

烈士肖思远的弟弟表示,在成年之后,会像他的哥哥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肖思远的母亲表示,儿子一直希望与自己的女朋友结婚,家里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婚房。在得知儿子牺牲后,母亲看着他与女朋友的合照数次流泪,并表示:姑娘,别等我的儿子了。

烈士王焯冉前往边境执行任务前,曾写下一封家信。在信中他这样写道“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了,我已经埋骨沙场。离你们而去了……儿子不孝,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还要给你们当儿子。”

请放心,祖国会照顾好你们的家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