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野蛮生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当今税联网大数据监控的时代已经到来,方方面面马虎不得。
我们都知道,每个公司里面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有着很高的决策权。同样,如果公司出了什么事情的话,这个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上了黑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
1、法定代表人不能购买社保,不能*款买房,不能办理移民。
2、限制高消费(子女上贵族学校等),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
二、税务黑名单的来源有三种。
1、公司不经营也不报税,而且没有正常注销,最终成为税务遗留问题。滞纳金和罚款会像滚雪球一样的越来越多。
2、公司走逃失联成为非正常户,被评为D级纳税人。这类公司虽然没有注销,但是影响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关联的其他公司的税务评级比较严重的。
3、重大税收违法事件违法案件一般和虚假申报逃避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涉及数额较大的500万元以上的。会被公告并计入联合惩戒。
北京有一家企业,招聘了一名电话推销的业务员小张,合同是6个月的试用期,合格转正后给上社保,小张干了5个半月了,一直没有业绩,上班时间经常在玩手机,这天上班时间被老板逮个正着,老板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是把小张开除了,没过几天人事部的一名员工小李也辞职了。
过了一个月老板收到了劳动仲裁书,诉小张和小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补偿。人事部翻遍了劳动合同也没有找到他们的合同,后来才知道是小张想要找小李来要公司的那份合同,小李知道了其中的奥妙,才和小张一起仲裁的,在小李离职的时候,做交接没有一份一份的核对,让小李钻了空子,小李来公司4年零2个月的工资要双倍赔偿(也就是以前发了多少现在再补发多少),前期试用期的社保补上并再补偿给小李同等金额的现金;小张的工资也是再补发一遍,补上社保并在补偿同等金额的现金给小张。
只是管理上的疏忽老板要赔款31.6万元,老板觉得委屈、气血攻心,坚决不予支付,结果最终成了失信人员,上了黑名单。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非。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登记机关审核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资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社会公共利益等。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作为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和撤销时。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定代表人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上了黑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就看你是上了什么黑名单。如果上了工商的黑名单的话,终身是不能当老板的;如果是上了税务的黑名单,全国范围都要终身缴税等等;如果是上了诉讼的黑名单,要执行判决。
因此,如果你是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守法经营,懂政策、法规,更要以身作则,千万不要去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更要通过规章制度来保护自己。避免被列入黑名单,一处受限,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