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本人前往吗(个人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规定) 劳动仲裁案件撤诉的申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申诉人提出;目的必须正当;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