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一次多少钱(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要打官司或者涉及到诉讼,很多时候需要到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么你知道如何办理公证吗?公证服务又是如何收费的呢?本篇文章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详细告诉你。

什么人可以申请办理公证

如有公证需求,并且与该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的公证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向哪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也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③申请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办理公证如何收费?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我国各省的公证服务收费不尽相同,以下为广西公证服务的收费标准,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3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7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5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2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5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每件收费5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个收费3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5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审核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遗嘱公证每件2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100元;

3.清点遗产每宗200元,保管遗产每件每年200元;

4.确认遗嘱效力每件200元。

八、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每宗300元。

九、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办理招标、投标公证,每件2000元;

2.办理开奖、拍卖、抽签以及其它现场公证,每件500元;

3.股份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每件1000元;

4.其他民事行为每件200元。

十、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业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每件每年5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认证事务每件100元;

3.草拟、修改经济合同文本每份200元;

4.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50元;

5.解答法律咨询每小时2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十一、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常年公证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与当事人协商收费,每年不超过10000元;

2.公证书副本每本10元;

3.翻译公证书,英文每500字30元,不足500字按500字计,其他文字每500字50元,不足500字按500字计;

4.公证调查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收取。

5.查询公证档案,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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