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你真的选对了吗?
如果你选的劳动仲裁申请地是对的,恭喜你可以在走完仲裁流程后,获得你应得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你选错了,要么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以下简称:仲裁委)会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会因为面临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导致案件移送的风险;
再退一步如果你已经拿到了当地仲裁委的仲裁结果,但是对方还可能以该仲裁委没有管辖权为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届时,你很可能面临多次参加仲裁、诉讼的情况,其中的辛苦自然不言而喻,下边就让我根据本人经手的一个真实案例,为大家分析如何正确选择劳动仲裁申请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可见,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所在地和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是有管辖权的,所以在这里起诉都可以,而很多人也选择在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因为这个地方最稳妥,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受理在前,否则单位所在地都是有管辖权的。
但是随着如今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实际履行地不固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又没有明确约定,此时他们应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呢?
之前我接受的案件,这位劳动者就在其自以为的劳动实际履行地仲裁委申请仲裁,但是之后,因为对方提出了管辖异议,该案件被移送至单位所在地仲裁委。
当地仲裁委是如此论述的:经审查,本委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交其与申请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合同双方约定申请人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XX省”,且申请人对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和实际负责的销售区域包括该省XX市、XX市,无异议。因此,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规定,本案由用人单位住所地XXXXXXXXXX管辖。
通过本案来看,我为大家提出建议,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或约定范围过大,导致具体管辖地无法确定。
其次,你经常工作地不一定就是你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因为认定劳动合同履行地还需要考虑你的工资支付地、社保缴纳地、实际工作地点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等诸多因素,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我们将在后续再为大家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