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是一件大事,它几乎花费了人们大半辈子的积蓄,因此也更要谨慎对待。
在买房过程中,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坑,而最近,就有一位朋友来与妙妙吐槽,在“定金”上跌了跟头:
“妙姐好,求求你来帮忙支个招吧,最近跟老公看上了一个购物中心的商铺,说是低投资高回报,当时我动心了,想买一套能租出去,以后想开店了就收回来自己用,当场就交了三万块定金,但是回家以后想了半天,想着商铺风险也有点大,那个位置也没有多少,我们买的商铺还在二楼,说不定没什么人。我们找了销售,但是说定金是不能退的,有什么办法能退定金吗?”
如果如你所说的这样,综合体本身位置不行,而你购买的小商铺所处地段也不行,那么的确应该及时止损。
这个问题让妙妙想起了58部落中一个颇具人气的话题“买房时被忽悠的经历”。
其中也有一位朋友提到了定金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此“定金”非彼“订金”,一旦缴纳,其实很难要求退还,除非符合以下4种情况,才能够要求退还定金,无论是商铺还是住宅都是如此,可以关注一下:
首先是由于政策变动,购房人从有购房资格变成了无购房资格,这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这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举个例子,有的城市对于本地购房进行了限购,从没有限购变成了需要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要求退款。
其次是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譬如置业顾问存在诱导消费者,虚假承诺,隐瞒房源等违规行为,那么可以进行取证,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第三是开发商存在五证不全、无预售证等违法行为,由于其本身不具备销售的资格,这个签订合同也是没有意义的,可以找售楼部直接要求退还定金。
第四,如果商铺是已经建成的,可以实地调查楼盘情况,看看是不是存在擅自更改朝向,格局,面积等等的行为,与签订合同的要求存在差异。
如果满足了这些情况,而开发商仍旧不予退还定金,那么建议找当地部门进行求助,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房管局、住建局、政府热线等方式进行问题反馈。
妙妙要提醒的是,退定金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不要去售楼部大吵大闹,否则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为后期退定金增加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