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取消物业之声由来已久,物业与业主本应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可当业主们用“上帝的视觉”去看待物业管理时,所看到的往往都是物业的缺点与不足。不是“物业费太贵”,就是“物业收钱不办事”,甚至怀疑物业存在的必要性,小区是业主们的小区,物业理应由业主们共同决定选择。
有人认为,这些都是气话!但我看到的却是业主们无奈之情的流露
因为现如今物业管理的门槛确实太低了,2018年住建局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因此申请成立物业公司便无需资质核定,只需5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加上有10名以上带有证书的工作人员,便可提枪上阵。目的是为了激活市场活力,但这几年下来业主们物业间的矛盾问题,也是愈演愈烈,取消物业的呼声此起彼伏。
主要原因还在于物业服务门槛放低了,但是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跟素质并没有相应的跟上,反倒是物业费一年比一年高。如今2块钱的物业费估计是找不到了,身边许多看似很普通的小区,收费都是2.68元/平方,2.98元/平方,而高端小区更是4-5元/平方。这种服务跟收费不对等的原因,才是造成当下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根源。
那回归正题,既然物业服务跟不上,业主有权取消物业吗?根据今年5月28日颁出的《民法典》,就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使得业主有了更多的权利。其中第一项权益就是: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有权更换;第二个权益:业主对物业费的收支有知情权;第三个权益:业主对小区的经营性盈利有一定的收益权。
我们看到了业主是有权更换物业的,并且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可现在问题是,即便是授权了,又当如何更换,怎么更换,谁能保证下一家的服务就一定是好的,业主们心里同样是没底的。但是唯有一条多数业主表示认可的方案,那就是不需要物业公司入驻,直接由社区街道办代管。毕竟是帮带性质,一来收费不会太高,二来面对的不是盈利性组织,业主内心也就少了隔阂。
那是否可行呢
对此,福州市台江区创新社区治理,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并推广“民非组织家园事务服务中心”,参与老旧小区管理的台江模式,增强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试行的小区是台江区“苍霞新城”,一个2000年的老破旧小区,2012年,原来管理苍霞新城的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撤走,一时间,小区陷入“脏乱差”。
后经台江区、苍霞街道反复琢磨,提出了破解之道,即由苍霞街道办事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注册成立苍霞家园事务服务中心。而人员经费则由小区的物业费、公共产权收益、停车费等收入支付,基本可以实现收支平衡,让小区事务平稳的运作。不仅使小区老化的硬件得到更新,还提供了“升级版”服务,小区总体更宜居了,居民都很高兴。
民非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聘请退休的社区主任等人作为管理人员,组建起管理服务团队。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没有物业公司接管老旧小区的难题,由社区退休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更了解小区的情况,与居民沟通起来也更顺畅。
福州台江区用实践证明了,小区即便没有物业,也许还能更好的运作。民非组织形成了政府主导、街道牵头、社区参与,以党建为引领的治理模式,成为社区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摆脱了物业公司的营利模式,也有效克服了小区自管存在的不足。
个人认为,该方案其实有着“一举两得”的效果,不仅有效解决了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妥善解决了物业业主与物业的纠纷问题,同时还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帮助了老人家解决了再就业问题。但是否能够全面推广,又或者说全面取消现行物业呢,我觉得这些观点显然都是过激的。毕竟每个人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是不同的,定位高品质的楼盘还需配备相应的高品质物业,凡事都需辩证对待才好,提升物业门槛,加大物业公司的监管核查力度,助力改善服务品质才是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