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职工的问题,谁也不想发生工伤,但是发生工伤了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我们赔偿的标准和依据,一般是按照我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十个月工伤是要赔偿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个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不是由用人单位出,而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什么判断这个本人工资标准呢,就是按照,我们职工的缴费基数。
如果单位给我们的缴费基数是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2785元的话,我们十级工伤也就赔19500元左右。
职工就觉得吃亏了,那应该怎么解决吃亏的部分呢?可以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就是找用人单位协商,要单位补齐自己的七个月工资差额。但是这是不合法的行为。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同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索要赔偿差额。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赔偿的差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