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专业知识杀人的案例

1.青少年杀人的事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采用击打被害人头部的方法,先后4次分别将4名同班同学杀害,并将被害人的尸体放入云南大学鼎新学生公寓6幢317室的4个储物柜内,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其行为已触犯法律,马加爵对其所犯罪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马加爵应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为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地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加爵的辩护人关于马加爵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加爵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寻找一些犯罪事例

案例一夜幕四合。鞍山市灵山居民区内的一个网吧。”谁叫‘见人就杀’,站出来!”19个年轻人涌进网吧,手持砍刀枪刺、砖头瓦块,嚣张地齐声高喊。网吧内正在上网的几十人一下子几乎都被吓住了,瞬间一片静寂,只见雪亮的大片刀在灯下闪烁寒光。几秒钟后,几个上网者稍微挪动了一下身子,立即遭到拳打脚踢,紧接着,砍刀飞舞,枪刺乱捅,片刀横飞,砖头瓦块像雨点一样,网吧内的水泥地面上血迹斑斑…… 这场发生在今年5月4日的网吧伤人案,导致5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有一个正在上网的年轻人被枪刺从后背贯穿性扎过肺部,险些穿透前胸。还有一人身中三四刀,刀刀砍在胸部和背部。另有一人被砍断了右手肌腱。在这起案件中,挨了拳头的人则无法统计,引发这场伤人案的原因,竟然是虚拟世界里的一把”反天剑”。19名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网吧伤人案的年轻人,均是网络游戏”传奇”的玩家,平时主要在铁西地区的网吧内上网玩游戏。他们和常在灵山一网吧内玩”传奇”的一些人共同组织了一个”联合舰队”,约定一旦赢了,大家均分”战果”。网参与游戏的”残影少爷”却由于手法娴熟,一下子就将”反天剑”纳入囊中,据为己有

案例二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案例三今年13岁的少年费小林是江苏省东海县曲阳乡曹庄村村民。由于其父母年迈,家庭贫困,自小就被父母娇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6岁开始就经常偷拿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电视台播放了一桩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敲诈勒索赎金19万美金。这则案例给费小林带来了“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盘算着如何绑架杀害同村的小伙伴小龙,向他的父母勒索赎金。

同年9月6日,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一根旧拉链绞勒小龙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携带小龙的部分衣裤离开,准备伺机向小龙的父母实施敲诈。

费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竟还念念不忘悬赏,一直问办案人员:“案子现在已经破了,我能拿到你们的2万元悬赏金吗?”

案例四杨某(男,17岁,福建省平和县人),其在2005年3月,在湖里马垅某网吧上网时发现该网吧服务器的漏洞,并多次利用该网吧服务器漏洞,修改网吧电脑网络服务器系统中上网卡帐户数据,为其同学徐某、陈某、韦某等人在该网吧增加上网帐号上的金额数据,以达到不向该网吧缴费而上网的目的,

案例五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3.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在校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寄托了许多人的希望和梦想。他们年轻富有激情,同时也容易一时冲动,犯下错误。下面说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件”,希望能引起警示。

盗窃室友 只为报复

去年10月,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顺手牵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汉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

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举报,由该公司提供服务器服务的15家政府网站被侵入,政府信息发布很受影响。警方调查发现,武汉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小君交代了作案动机和过程。原来,小君因失恋,便想报复社会泄愤。但生性胆小的他不敢采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网络“黑客”。于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知识,专门找到挂靠政府网站较多的服务器,通过ADSL拨号上网的方式,非法侵入服务器,破坏政府网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相对而言,大学生犯罪率要远远低于其他人群,从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结果来看,大学生犯罪大多数属轻微刑事犯罪。同时,大学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于培养一名大学生,对国家、学校、家长乃至本人来说,都极为不易。因此,社会各界应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大学生犯罪,使“天之骄子”们健康成才,少一些冲动。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4.犯罪学 案例

“犯罪学”教学案例 1、石章碧盗窃案 流窜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等地,专门盗窃高等院校电脑,作案7起、价值7万多元的犯罪分子石章碧,不久前在南京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在看守所里,石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笔者根据他的供述整理如下: 落魄后的失足 1990年夏天,我从上海华东理工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湖北沙市农药厂工作,任技术员。

当时24岁的我,凭着大学几年苦读学到的专业知识,很想干一番事业。单位建设600门的污水处理工程,我为它的运行试车和正常开车 ,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得到了一些人的称赞。

他们鼓励我说,你年轻、有专业知识,好好干,前途远大呢!然而,幼稚、气盛的我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为此也受到领导的批评教育。我竟认为是领导故意找岔子,拒不承认错误,有时干脆不上班。

这样到了1993年9月,单位对我做出“自动离职”处理。 当时社会上巳时兴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按理说,我又没犯大的错误,仍可以找到比较合适的单位,继续用我所长,为社会服务,逐步实现人生的价值。

然而,我试着找了一些单位后未能如愿。后来我来到武汉一亲戚家,到街上转悠后发现电脑生意红火,萌生了办电脑商店的念头。

但钱从哪来?当时相到贷款,想到筹措,但都有困难,于是想到了偷。偷什么?电脑值钱,就偷电脑。

哪儿合适呢?我首先选择了母校。 1993年10月,我来到了上海华东理工学院,白天进校后,夜里带着作案工具从三楼滑到二楼(二楼门关住),打碎窗玻璃后进屋拆下了一些电脑部件。

返回武汉后,在电子一条街上卖得赃款3000多元。1994年我到北京理工大学伯斯特电脑培训中心,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脑学习,操作培训。

培训结束离开前,我偷了中心的一些电脑部件,也在武汉市出手,得款1.2万元。之后,我越偷胆越大。

诱 惑 如 蛇 我第一次在母校行窃时,进电脑间后坐了十几分钟。当时思想斗争很激烈,偷还是不偷,想到了“伸手必被捉”的警诫,想到了十几年的苦读,想到了名誉和前途;也想到谈恋爱、结婚没钱,在他人面前还是寒酸相,想来想去,禁不住诱惑终于下手了。

偷的时候难免胆战心惊,但偷了几次从未遇到过“险情”。揣着成千上万来得这么容易的钞票,我竟认为原单位那些拿死工资的人怪可怜的,我比他们活得好。

我想了想,自己走上这条邪路并且越陷越深,除了主观因素外,也有一些便于作案的外部因素:一是好进出。一些大学里光学生就上万人,近些年还有一些函授、自费、委培的,人多且杂,而且我熟悉校园生活,进出校门大摇大摆,谁也不怀疑。

万一盘问,我也可以随口报出谎称要找的系名和学生名。二是好得手。

现在的电脑逐渐普及,学校、机关的电脑更是比较集中,但治安防范上不少单位重视不够。有的窗户夜间也不关,有的电脑室在二楼,可以攀水管而上,有的可以攀树而上。

有的虽然门窗紧闭,但砸碎窗玻璃也没人警觉。那价值上万元的电脑部件,体积不大,放在挎包里别人也不容易察觉。

三是好出手。第一交赃时,我拿着在大学读书时捡到的一张名片,自称是广州的一家电脑公司业务员推销电脑产品的。

当时武汉一家电脑公司经理问我有没有发票,我讲:“现在电脑板都没有开票,如果开票就不赚钱。”他就用现金支付给我了。

之后每次销赃,也没遇到麻烦。 在盗窃当初,我还提醒过自己,自己是学理科的,应该相信侦查科学,准备偷满3万元就不干了。

可是偷满3万元之后,利令智昏的我已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贪欲像蛇一样死死地缠住了我。以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容不得贪婪和攫取 我的父母住在湖北省洪湖市的农村,父亲已67岁,我还两个哥哥。父母几十年中用勤劳的双手、负重的双肩和望子成龙的热切盼望把我们兄弟拉扯大,本指望我有所光宗耀祖,抱效国家和社会。

可是我却辜负了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及父母近30年的养育,沦为人民的罪人,对国家是不忠,对父母是大不孝。特别是想到父母为我读书卖过房子的事,更是心如刀绞。

古人说:天道有常,不为尧在,不为纣亡。人生容不得非分之想和侥幸之念,人生容不得贪婪和攫取。

我就是一个例证。 我已铸成大错,悔这已晚,我只想借此表达我认罪的态度和走向新生的愿望,请求政法机关能给我一个再生的机会。

我在余生一定痛改前非,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我也准备接受法律的惩处。

(朱进) 《犯罪学》案例分析题(一) 石章碧盗窃案 一、我国现阶段犯罪的特点与发展趋势怎样?(15%) 二、请根据作用机制的标准,分析石章碧的犯罪原因。(35%) 三、试论非道德现象与犯罪现象的关系。

(15%) 四、试述犯罪预防的概念及其特点。(15%) 五、针对本案,你认为应如何加强犯罪预防工作。

(20%) 一个大学生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一起罕见的恶性凶杀案发生在天津市一位大学讲师的家里。凶手是河北工学院八○级机械二系拖拉机专业的学生史建民,今年二十一岁。

被害人正是他的老师——河北工学院计算机教研室副主任吴盘仁和他的妻子赵瑞。 史犯在行凶后跳楼自杀,但未摔死,被天津市中级人。

5.想要一些纪录真实的杀人案件最好有图片要真实的,真正发生过的,

八仙饭店经典奇案 ——————————————————————————– 疑犯黄志恒涉嫌凶残屠杀黑沙环马路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家共10人的恶性犯罪案件。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

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 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产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占,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

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

6.请求法医朋友帮忙

不能具体看 就不能具体分析“ 但可以给你的意见就是“ 应该是食物中毒 或者是那吊针的问题 按照你所说的 她2:50你二姑就已经见她倒在房门 你大伯过来用了5分钟 然后人工呼吸 到最后放上床 腿还是软的 就说明还没出现尸僵 而尸僵一般在死后1~3个小时就会出现` 而当时温度也不超过30°C 估计死亡时间也就一点多 而你说她趴着 很明显是从房子里出来 感到辛苦 想出去外面找人 但还没出门口就倒下了 所以是趴着 面色乌黑 一般是窒息所造成的症状 嘴里塞满胃里的东西 口吐白沫 擦了又有 就是一种中毒的典型症状 按照这样的推理 应该就是胃部把食物反吐出来的时候把气管堵住了 造成窒息死亡 眼部的青肿 因为在你奶奶过身后还继续肿大 所以可以推断是致死前就已经造成的 至于你说的红印“因为看不到 只可以推断 就是两种情况 一是你奶奶在那时候自己因为呼吸不到 自己觉得辛苦而掐着脖子 另外就是你大伯过来左急救的时候弄成的 至于你的怀疑 按你说的 你也没说有没有丢失钱财 就应该是没有吧“ 至于警察“ 她这样说 就是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中国的警察 在没有上头的压力或者什么其他方面还是挺有用的“ 就是中国尸检因为传统发展不起来 搞得很多东西都只能警察自己推断而没有法医的支持按照楼主补充的“穿着睡衣 应该那天是没出去 但不能否定她会吃前一天的剩菜 所以就不需要出去买菜了 老人家都爱这样另外一个推断就是她根本没吃东西 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要出去“ 但还没出去就。

至于门有没有锁这个问题 我想楼主解释一下 就是开始你是说你二姑姐来的时候是看到你奶奶倒在地上 然后才去叫你大伯的 但补充的时候你是说门是锁着的“ 那你二姑姐是怎看到的呢`?通常贼都不会选择大门进屋 更不会走大门逃走 如果真的是有贼 他是从什么地方进的呢? 按你补充说的 大门摇也摇不动 那大门的锁有坏嘛? 如果贼那时候要逃跑 为什么就要选择大门 他就不怕开门的时候刚好遇到人? 其实疑问是挺多的 这个为什么门的开与锁 需要现场勘查才能知道你奶奶倒在地上的姿势是半跪着,双手握拳放在头的两边““` 这个 算我想象能力有限吧 想不出是什么姿势~~ sorry至于人倒地 没错“ 是会本能得撑开双手 但这情况的前提是意识清醒 如果是意识迷糊 就不一定了“ 而且倒地后 可能也因为某些原因“把掌握成拳头只有一个地方红肿 是完全有可能的 因为我之前的推断也推断她不小心撞了一个地方而已还有二楼的那的吊针隔天中毒反应 应该是过敏反应 而且是绝对有可能的 不同物质进入人体 人过敏的反应时间都不一样 特别是在老人家的情况下~~楼主~~ 还有疑问就发信问我吧 我每天都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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