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的专业知识

1.烟花类的专业知识

烟花炮竹一般分为四种:

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根据规定,中心城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段可以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为:符合国家《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GB10631-2004)规定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不含升空型)和造型玩具类产品;C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不含升空型)、造型玩具类产品,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的C级爆竹类产品,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5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1500克以内的C级组合烟花类产品。

《通告》特别规定,吐珠类(如彩珠筒)、摩擦类(如摔炮)、旋转升空类(如飞碟)和带升空效果的爆竹(如双响炮),组合烟花中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的,以及燃放效果中含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都被禁止销售燃放。

2.求有专业知识的人解答一下:春节空气污染加重真的与燃放烟花爆竹有

初一凌晨1时昆明主城区PM2.5恢复正常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向来是人们庆祝过节的传统方式,这不,在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漫天的烟花爆竹也给昆明空气质量带来挑战,PM10和PM2.5飙升,最高值时达到了重度污染,PM2.5监测更是达到两个多月以来的最高数值。还好,在经历短暂的狂飙过后,10日凌晨1时许,所有监测点位又恢复了绿色。资料显示,之后的春节7天里,昆明空气质量天天优级,24小时平均值均在42至50之间浮动。

关上昨轻度污染

本报记者 李婧

春节长假期间,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北京、重庆等地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成倍增长,让饱受雾霾污染的一些城市再次面临新的污染。那么,昆明的空气质量又怎么样呢?记者昨天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从2月9日到15日7天时间里,昆明空气质量均为优级。不过,由于市民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初一零时及初一8时,7个监测点PM10、PM2.5浓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明显升高的情况。

除夕夜 PM2.5、PM10均达最高值

在除夕白天,记者登录昆明市环保局的昆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看到,7个监测点均显示为绿色,空气质量级别为一级,空气质量类别为优。

然而,随着夜幕降临,市民开始燃放鞭炮,到21时,PM10监测数据中,龙泉镇达到180,碧鸡广场150,金鼎山134,关上85;PM2.5监测数据中,龙泉镇101,金鼎山65。22时,PM10,龙泉镇达到209,碧鸡广场175;PM2.5,龙泉镇达到128,关上61。记者上网查询以往的监测数据得知,这样高的数值是这两个月来的最高值,达到了五级,属重度污染。

不过,10日凌晨1时许,7个监测点又恢复了绿色,空气质量级别为一级,空气质量类别为优。

春节7天 空气质量均为优

昨日,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给记者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月9日至2月15日春节放假期间,全市平均(清洁对照点不纳入统计)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连续7天均为优。AQI指数变化幅度不大。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李主任分析,此次空气质量连续优级的出现一是春节期间由于大量企业、施工工地停止生产,城市道路车辆大量减少,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大量减少,使得排放污染物大量减少;另一方面,春节前后,昆明地区一直处于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晴好,云少,空气垂直扩散较好,污染物水平扩散条件也较好。“综合作用,在污染物排放较少、有利的扩散条件配合共同作用下,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连续出现优级天数。”

李主任介绍,“由于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温度较周围高,所以能够迅速扩散至高空,加上昆明市本月污染物浓度不高,扩散条件较好,所以污染物排放总体控制在较低水平。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没有对昆明市的空气质量造成大尺度影响。”

1月1日至2月15日 有9天空气质量优

据了解,从1月1日至2月15日46天,昆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为优等的共有9天,其中7天在春节长假期间。空气质量为良的有31天,轻度污染有6天。不过,李主任表示,“随着假期的结束,各企业、施工工地陆续开工,入城车辆不断增加,人为污染排放影响因素增大,如果再遇上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的出现,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将结束,我们又将面临新的考验。”

3.有关爆竹的种类,质量,成份的相关知识

目前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种类繁多,不仅有传统礼炮、大地红,还有“九龙报喜”“开门红”“金龙送福”“流星雨”、“火树银花”、“家家乐”、“狂欢之夜”、“富贵福”一些甚为灿烂夺目的品种。

春节临近,又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2006年以来,各地都采取措施实行有限开禁。

为保证全省广大消费者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省质监局近期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3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7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

检验项目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等6个项目。在抽查的70批次产品中,合格60批次,合格率为85.7%。

抽查结果表明,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我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是本次抽查没有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氯酸盐等违禁药品,二是产品的标识标注明显改善,三是通过对非法加工生产的家庭作坊的打击,正规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改善,带动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但是部分产品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产品的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的标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是未标明产品的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级别、类别等。其中,有1种产品的警示语主体字体过小,而国家标准规定,警示语主体应不小于四号字。

二是部分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引燃时间的要求是:B级产品为5-15秒,C级产品为3-13秒,D级产品为2-6秒,组合烟花为6-12秒,A级产品用于焰火晚会燃放,有专门的要求(由专业人员用专门器具燃放),故无限制。

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的引燃时间过短,燃放者未离开就会发生燃烧(爆炸),另1种产品引燃时间过长,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 此外,本次抽查中有1种8发组合烟花产品,检验中出现了低炸、炸筒现象,另有1种36发组合烟花产品检验中出现了低炸现象。

低炸和炸筒均是致命缺陷,易造成燃放人员伤亡。 春节将至,质监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看产品标识。

正规产品上应有检验合格证,并注明产地、生产时间、中文燃放说明、警示语等,内容应清楚明了,能正确指导燃放。 二看产品外包装。

外包装应无破损、变形,无漏药的现象。 三看底座和引火线。

有底座座塞的烟花产品其底座不应有松脱现象;烟花产品引火线应为安全引火线,不应松动、损坏,也不能过短。 四是烟花爆竹产品含药量越少级别越低,产品危险性越小,所以一般家庭应尽量选购D级产品。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还应注意: 一是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尽可能在室外燃放,且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三是点燃引火线后,人迅速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靠近产品,过15分钟后再去。 此外,市场销售的花炮产品一般为小型玩具烟花,而礼花弹类大型烟花产品必须由有燃放证的专业人员在专门场地燃放,一般不允许普通消费者购买和燃放。

烟火药主要是利用其燃烧反应产生可见光、红外辐射、高热、高压气体、气溶胶烟幕和声响等效应的弱爆炸性物质。必于低速炸药。

烟火药在军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电影电视摄制及娱乐庆典等方面都有广泛用途。 烟火药由氧化剂、可燃物和黏合剂等组成,燃烧时产生光、热、烟、声效应。

氧化剂常用的有氯酸盐、高氯酸盐、硝酸盐、名牌酸盐、过氧化物、氧化物等。氧化剂在烟火药中的作用是,在高温下分解出氧,使可燃物氧化燃烧,产生上述各种效应。

可燃物常用的有易燃金属粉、木炭、硫、硅和硅化物以有为金属或金属硫化物等。黏合剂常用的有虫胶、松香等天然树脂和酚醛树脂等合成树脂,还有糊精经及油类等。

黏合剂的作用是反各组分黏结在一起,增加药剂强度,延缓燃烧速度 。有色光剂中还附加各种火焰染色剂,有色发烟剂附加受热易升华的染料。

烟火药的分类各国不同。中国通常分为发烟剂、发光剂、燃烧剂和花火剂等。

发烟剂分为遮蔽发烟剂和有色发烟剂。发烟剂通过燃烧或分散形成较稳定的气溶胶。

气溶胶中含有固体或液体微粒,吸收与散射光线,起到遮蔽目标和显色的作用,常用的发烟剂有黄磷、赤磷、hc烟幕剂(含六氯惭烷、铝粉和氧化锌)等。 发光剂又分为照明剂、闪光剂、有色光剂和曳光剂等。

照明剂要求具有较高的发光强度和较长的照明时间,火焰中必须具有灼热的固体和液体微粒。照明剂的火焰温度应不低于2000℃。

闪光剂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含铝镁合金和高氯酸钾;另一种仅含铝镁合金。有色光剂主要要求其色度和光度,燃烧时放出的能量必须足以激发或电离在火焰中的气态分子或原子,呈现出各种接近单色的火焰辐射。

曳光剂用于装填曳光弹和批示飞行弹丸及火箭的弹道轨迹,其基本成分同有色光剂相似。 燃烧剂以分为金属燃烧剂、石油燃烧剂、石油和金属燃料混俣物燃烧剂、黄磷燃烧剂及金属有机化俣物燃烧剂等,胶黏剂大多采用天然。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1)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立。

(2)经工商部门预核准或工商注册,从业人员在12人(含12人)以上。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专用储存仓库,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专(兼)职押运员。

(5)有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6)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颁证的安监部门考核合格。仓库保管、装卸、搬运、押运、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颁证的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销售人员、其他岗位人员应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

(8)按照下列标准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3万元;500-1000万元的6万元;1000-3000万元的1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12万元。

(9)依法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0)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有具备安全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我想代理批发烟花爆竹需办什么证呢

涉及到N个部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流程不再详细说明啦。重点讲一下在安监部门办理工作的流程。

总的来说需要两大步: 首先是建好烟花爆竹仓库,然后是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一、建仓库。 建议跟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咨询如何申请建设烟花爆竹仓库。一般来说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需要省级安监部门批准(因省而异), 仓库建设用地要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等文件,由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有符合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消防、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安全设施(或整体工程)需要安监部门验收。【顺便说一声,未批先建的处罚相对比较重。。哈哈】

二、申请批发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 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 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 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 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 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二) 企业法人证明;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 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 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7.鞭炮应该如何挑选

一、选择供应商: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

二、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产品有十几类几千个品种,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一般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B、C、D级产品,对于A级产品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燃放,或有证燃放。

三、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四、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五、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结鞭爆竹产品为纸引,但要注意有一定的带引,以防伤及手和眼睛等),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六、爆竹是以声响即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爆竹又有结鞭爆竹和单个爆竹(如雷鸣等)。为了消费者的安全,我国对爆竹产品药量作了严格的规定,从而限制了规格,但如今部分消费者追求响声,要求爆竹越做越大,这种消费观是不对的。选购结鞭爆竹产品一是注意引火线的长度,二是结鞭牢实度,不松垮等。选购单个爆竹,俗称雷鸣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安全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的俗称氯酸盐炮或高氯酸盐炮。

七、烟花产品以其结构和运动形式,又分为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线香类、组合烟花类等13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燃放场地和欣赏目的来选购烟花产品。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尤其是组合烟花类产品(俗称盆花),这几类产品都对燃放场地有要求,要求较空旷的地方,附近无电线及易燃物等。选购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选购升空类产品应选购安装牢固,导向杆完整,粗细均匀,平直的产品。选购小礼花类产品,组合烟花类产品因其效果变化多,更具有欣赏性和刺激性,深受消费者喜爱。此类产品发展快,品种越来越多,结构也复杂,药量也越来越大,危险性也相继存在,消费者应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安全引线等,不应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按照提示选购合适的烟花爆竹。

鞭炮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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