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粮食局的职能是什
粮食局的职能主要职责 (一)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定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国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其中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提出粮食定购价格以及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的原则。 (三)协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指导全国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五)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六)承担国务院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粮食局是做什么的
简单来说就是管理粮食供给、分配的,复杂来说就看下边:一、贯彻国家、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参与提出进出口计划,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综合、分析、预测我市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我市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国家订购粮、储备粮、保护价粮和议价粮的收购政策和办法,组织和执导国家订购粮、储备粮、保护价粮和议价粮的收购,落实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协调农村粮政工作。 五、负责定购粮、保护价粮、救灾粮和军队用粮的管理和供应;代省政府管理省级储备粮,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六、负责协调平衡全市区域内粮食购销计划、粮食运输计划及必要的潮粮疏散计划等。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监督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八、贯彻国家粮油盐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粮油盐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粮价监控,配合工商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负责盐业市场管理,贯彻落实盐业法规。
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协调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九、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
十、指导全市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协调全市粮油加工工作。十一、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管理,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为粮食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提供指导、信息、咨询、培训等项服务。
十二、指导全粮食系统劳动保障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减员增效和保障再就业工作。十三、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储存。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