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的普通使用许可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可能存在多个被许可人,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不能排斥商标权人以及其他被许可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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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使用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主要内容有哪些?
专有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权利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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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被终止的原因
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有些情形可能会导致商标权终止使商标无效的情况。商标专用权的终止是指商标注册人由于法定的原因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哪些情况下会发生这些情形呢?
1、商标到期或宽限内未续展,商标权利终止;
2、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终止商标权;
3、注册商标有异议被商标评估委员撤销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利终止;
4、商标权利人死亡或终止,商标权利终止;
5、商标注册人未经授权进行商标注册,从而终止商标权利;
6、商标注册人违反了商标法,导致商标被吊销,商标权利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