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急刹车追尾责任怎么认定(关于追尾责任认定最新规定)

前车突然紧急刹车,后车刹车不及导致追尾。一般情况下,交警都是判罚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后车司机经常心里很不服气,表示很不合理。那到底这么样才合理?这么样才没有责任呢?

1、交警的判罚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对于追尾这种事故,没有特殊情况,交警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一条来判定后车有责任的。但说到这里,后车司机通常都有个疑问,那到底多少是安全距离呢?不会是只要撞上了就是后车责任吧?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高速公路上的安全距离是由规定的: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但在城市道路中,由于车速一般不会太高,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多少是安全距离。很多时候就是以你当前车速在不撞上前车的情况下能够刹停的距离为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一般很难把握,车子要刹停和司机的刹车力、车轮与地面摩檫力、刹车盘的制动力都有关系。所以,城市道路发生追尾,如果你找不到前车的过错,基本就是后车的责任了。

2、前车有过错的,也会有责任

追尾事故虽然基本上都是后车负全责,但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前车存在明显过错,并且和发生追尾存在因果关系的,前车是有责任的。比如:

  • 前车在开斗气车,故意急刹车导致追尾的,前车需要负责任。
  • 前车溜车,导致发生追尾事故的,前车需负责任。
  • 夜间行车,前车尾灯不亮导致追尾事故的,前车需负责任。
  • 前车违规停在马路上,导致后车追尾的,前车也有责任。
  • 前车发生故障,未按要求打开双闪、没有在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导致追尾的,前车有责任。
  • 前车存在碰瓷行为的,前车负全部责任。

以上情况,虽然前车有责任,但证据往往需要后车提供。所以,这个时候行车记录仪就非常关键了。后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前车存在过错,交警只能根据现场情况来做判断,普通事故基本就是后车责任了。如果后车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前车存在过错,那前车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后车还需不需要负责任,主要看后车存不存在过错。如果后车存在酒驾、超速、压线、接打电话等情况的化。后车也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

前车紧急刹车导致追尾,一般都是后车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前车存在过错时,前车也有责任。广大司机朋友开车出行,还是要擦亮双眼和行车记录仪,保持安全距离。做到自己无过错,就不会有责任,也就不怕马路碰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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