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分为几大类(中国法律的七大分类标准)

法律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实体法和程序法。比如《民法通则》、《刑法》属于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二、公法、社会法和私法。私法处理平等主体间的关系,比如《合同法》;公法处理不平等主体间的关系,比如《刑法》;社会法介于两者之间,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基本法、法律和法规。基本法只有一部,即《宪法》。法律是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比如《婚姻法》。法规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泛指各类法律以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的部门规章、地方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的地方性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可以制定关于审判、检察工作的司法解释。

四、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可以简单地将规定民事责任的法律理解为民法,其他的类推。所谓的经济法,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门类。

五、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就是中国国内机关制定的法律,国际法则是指条约、国际习惯等。六、法学的理论分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分别是: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十四门核心课,再加上司法制度、法律职业伦理纪律等内容,基本就是司法考试的内容。

七、法系。现在世界上的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两大法系,即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民法法系(罗马法系、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前者以成文法为主,后者以判例法为主。我国情况比较特殊,属于借鉴苏联经验建立的法律体系,但相对偏向于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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