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万科再遭合作商实名举报,更多“黑料”被挖了出来:一是隐藏利润,偷税漏税;二是开设了3000家金融公司,放高利贷;三是高管团队,沆瀣一气,利用手中职权牟利。
以至于有人惊呼:郁亮毁了万科,糟蹋了王石留下的遗产。
真相真的如此吗?
依我看,万科根本不存在“郁亮时代”或“王石时代”,也不存在“王石好”“郁亮坏”的问题。今天万科暴露出的问题,从王石掌权时就开始了。郁亮忠实地执行了“王石路线”而已。
原来,地产上行,大家都有钱赚,一俊遮百丑,赚多赚少的问题,万科与供应商相安无事;
如今,地产遇冷,三个和尚没水喝,大家为了活下去,相互撕咬,相互揭老底,争夺最后一点红利,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从主观上来说,王石想将万科打造成一家与众不同的公司,做地产公司的楷模,即“地产优等生”。但在时代的洪流下,万科不可能独善其身,恒大、碧桂园、龙湖干过的龌龊事,万科一件没少干。
只不过做得不那么明显,隐藏得比较深而已。
万科的问题,其实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不用刻意放大郁亮和王石的作用。
在社会的大染缸中,没有谁比谁高尚,最后大家都会被染成一样的人,殊途同归。
恒大分包工程时,喜欢空手套白狼,故意选资金实力不足的工程队,让他们去许家印哥哥开的金融公司贷款,利息高达20%—40%,不肯借贷,则会被收回工程项目。
同理,万科成立的3000多家金融公司也承担着相同的功能。赚到钱后,人为地制造亏损,合理避税,把利润转移到金融公司,以40%的利息放贷给合作方,再剥一层皮。
最终这些收益没有算在上市公司的账目中,而是进行体外循环。多转几圈,钱就说不清去哪儿了。
地产公司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犯有暴利的原罪。
在暴利的诱惑下,地产商无所不用其极,手里有1个亿的资金,就敢做100亿的生意。
碧桂园的杨国强发明了“5678投资法”,一笔资金可以在5个月内开售、6个月内回笼、7个月收支平衡、8个月实现再投资。完成“5678”的团队可分享20%的纯利,否则集体开除。
在高额利益的刺激下,员工癫狂,为了速度,不惜牺牲质量。
同样,万科内部会按照高管的级别分配利益,级别越高投资的收益也越高。高管可利用自身职务优势从3000多家皮包公司获取高额贷款,利率低至4%。
贷款资金以个人名义投入万科控制等皮包公司,皮包公司再发放高利贷牟取高额利润。万科高管什么都没做,一年就能躺赚20%。
请问有几个人能扛得住这么大的诱惑?人们愤怒的不是万科赚钱的“黑幕”,而是自己没有参与的机会。在暴利面前,个人和企业都会变得无比渺小。
所谓“地产优等生”的形象,是人为包装出来的人设。
王石曾对记者说:万科不会做超过300%利润的生意。因为这样的生意做不长,暴利会吸引更多人进入这个行业,做的人多了,平均利润自然会降低。
真实的情况是,万科本身就是一家靠暴利生意起家的公司。80年代当倒爷、90年代干地产,王石总能在暴利开始时切入,在暴利结束时抽身。
退一步讲,王石可以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贪污行贿、不吃喝嫖赌,每天运动、读书、反思,他也可以身体力行,感染身边的人,改造万科的企业文化。
但他改变不了行业,在“竞劣时代”,不同流合污,就搞不过不讲规则、没有底线的公司。
万科暴露的问题不是今天发生的,也不是万科独有的,是地产行业在暴利时代积累的。
开发商、购房者、银行……这条产业链上的每一个参与者都是同谋。他们现在都急于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想保住各自的既得利益。
但正如我们熟悉的那句老话: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无论以前多吃了多少,现实的规律都会帮他们吐出来。
作者: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