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也发展迅速。由于严重损失,部分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因此他们被依法宣布破产并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当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所有外部民事行为,包括起诉,都是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的,清算组收取债权,有利于实现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公司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依法清理企业财产的,可以起诉债权,直接赔偿,可以起诉并清理所得的财产。
公司终止但未成立清算组织的,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的名义起诉。公司的股东不能作为原告直接起诉公司的债权。但是,股东可以作为被告,负责组织成立清算小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该判决的有效性与清算机构有关。在执行阶段,股东仍忽视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在实践中,部分公司在起诉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在诉讼开始后终止,作为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从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由于清算组管理原公司的财产,行使权利和义务来自公司,原公司有完整的继承,可以继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认原公司的意思,所以在诉讼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欠税。
其次,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欠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此外,公司必须先偿还所欠员工的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的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有剩余,合伙人将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公司未按上述内容处理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