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是什么

1.教师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有什么区别

教师的专业能力指教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课堂教学与反思的能力,包括教学能力和教学反思能力。教师的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知识、一般教学知识、课程知识、学科教学知识、学习者及其特点的知识、教育情景知识、关于教育的目标、目的和价值以及它们的哲学和历史背景的知识

补充:

教学能力,主要是指教师的教学技能,具体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要流畅,简洁、清楚;行为表达要直观、具有可理解性和交互性。

(2)观察能力。教师要能面向全体学生,照顾到不同学生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学生的情况进行诊断与评价。

(3)思维能力。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思维清晰,分析问题合乎逻辑,传授知识准确、到位。

(4)调控能力。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除此之外,教师还要能够对学生的学习策略、课堂气氛进行调控。

(5)操作能力。主要包括教师的实验操作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的能力。

2.教师专业技术考核标准

㈣申报当年参加由学校组织(农村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标研究演讲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实施细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㈤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以上均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的证明)。 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或校本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须附学校验证的有关证明和近3年的原始完整的听课记录)。

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坛新星”(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课的教案或教学设计)。 2、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和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实录和个案分析材料)。

3、熟悉和掌握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任现职以来在学校教育教学测评中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标研究演讲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实施细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职业中学的毕业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学校前三分之一(省示范、市示范、一般完中及初中分别在省、市、县市区范围内比较)或本校同年级前茅(平行班级少于3个的不适用本款,以上均须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统计表)。 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分类指导,较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在初中、高中、小学(低年级或高年级)的一个教学循环期间,全班学生的成绩合格率明显提高(须附经教导主任、校长签字盖章的所任班级一个教学循环期间学生成绩的原始记分表及本人在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方面的总结)。

6、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城以上普通中小学参加市级以上,音体美学科、农村中小学和职业中学参加县级以上。

体育竞赛限团体或个人前3名,以上均须附获奖证书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7、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普遍好评,在学校组织的评教评学测评中,名列参评教师的前三分之一(须附由所教学生参加的测评意见和学校的证明)。

8、承担残疾少儿教育教学工作(含随班就读),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须附学校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 9、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规,主动做好学额巩固工作,成绩显著(须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出具的证明)。

第十五条 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条件按照《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研、科研条件 第十六条 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㈠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

在农村连续从教满15年的,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下同)。 2、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获奖的行动研究成果、教学案例研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为,省级1篇;或市级2篇;或县级3篇,其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1篇。

在农村连续从教满15年的,县级2篇其中三等奖以上1篇(以上均须附原始会议通知、论文和获奖证书等。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校名义组织进行的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下同)。

3、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研究,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带头进行新课程改革实验,承担市(县城以上学校教师)县(农村学校教师)级以上教研部门正式立项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须提供课题立项通知和结题报告)。 4、参加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研究课或课例分析课教学1次以上,并获得较好的效果(须附教学设计和教研部门的开课通知及评价意见);或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农村教师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1次(须附获奖证书)。

5、受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如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师教学。

3.教师类考试得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是指什么

教师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本体性知识,主要指学科专业知识(即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比如对政治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学科专业知识要求。对理科教师,要求掌握辩证的思维方法。对英语老师,要掌握英语相关知识;

二是文化知识,指的是与教育有关联的综合性知识。比如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三是条件性知识,即教育科学知识,也就是怎样教书育人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导入技能、语言技能、讲解技能、提问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变化技能、强化技能、课堂控制技能、结束技能等十大教学基本

4.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都考什么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幼儿、小学、中学三个层级,下面分别说一下三个层级考试的具体内容:

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科目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5.教师的专业知识是指的什么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化的基本含义是:

第一,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对教师任职既有规定的学历标准,也有必要的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第二,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

第三,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四,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教师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教师职业有自己的理想追求,有自身的理论武装,有自觉的职业规范和高度成熟的技能技巧,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立特征。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道德的引导者,思想的启迪者,心灵世界的开拓者,情感、意志、信念的塑造者;教师不仅需要知道传授什么知识,而且需要知道怎样传授知识,知道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

教师职业的专门化既是一种认识,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既是一种职业资格的认定,更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

6.教师的专业技能包括什么

(1)必须具备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表现在善于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组织教学,与家庭、社会配合等方面;

(2)具备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语言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启发性,并善于结合姿态、表情、手势,使语言更具表现力;

(3)具备组织管理能力,表现在善于组织和管理班集体,对学生和班级日常工作良好地组织管理方面;

(4)具备自我调控能力,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教师能及时分析调整,使工作达到最优化的程度。

教师专业化是教师教育永恒的主题,如何使即将成为教师的师范生具备基本的专业能力,如何使新教师走向专家型教师之路。

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课堂教学设计技能、课堂组织与管理技能、教学的演示技能、如何巩固教学成果、如何传授学习技能、教学语言技能专项训练等内容。下篇教育技能篇,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包括:如何管理学生、激励学生的技能、沟通与合作的技巧、学生不良行为矫正及惩罚的运用、特殊事件防范与班主任工作。

扩展资料

教师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教师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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