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机动车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之间车辆过户属于夫妻之间机动车所有人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不需要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需夫妻双方带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起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开车到即将成为车主的一方身份证(暂住证)所辖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
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如所有人是单位的,需要企业代码证和公章)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开着车、带以上手续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
夫妻车牌过户政策
自有的小车号牌可以在夫妻之间过户、直系亲属之间继承,但不再可以转卖。
如《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中就规定:“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变更至无车且无有效指标另一方名下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离婚后的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名下已有登记车辆的市民不能参与及竞拍,意味着囤积号牌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