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种常见的实务案件;常见但复杂,一如笔者在前文中所说的一样,通常工伤有“三工”要件,而“三工”的每一个要件都可能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也可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笔者在上文什么决定了工伤诉讼的胜负?从受伤之前说起中已经对工伤的胜负决定性因素等进行了论述。
本文,笔者将详细论述工伤程序的流程,以便读者朋友们明确如何处理工伤纠纷;众所周知,中国是以和为贵的国家,在大多数事情中,双方愿意协商的情况下,便不会有纠纷,更不会对簿公堂;因此,本文所分享的工伤流程,均不对协商的情况加以考虑。
言归正传,工伤的处理以受工伤时为起点;受工伤后,第一步需要认定工伤,劳动者发生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30日内,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时,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行政部门一般会提供,可现场填写);
2、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处理,并再次提醒读者朋友,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同时可以一并主张双倍工资。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
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审核材料,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5日内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同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员工或其近亲属及单位。同样,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如果拿到上诉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就可以等社保行政部门通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伤者伤情稳定后进行,其原因在于,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考量劳动者受伤部位因为受伤丧失该部位功能的多少,例如:同样的伤到手指,恢复后手指还能如之前一样弯曲自如和不能弯曲的,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会有差异。依据作者的实务经验,一般骨折的自受伤之日起,三个月左右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器官受损或者伤到神经等的一般需要六个月甚至一年及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一般会在鉴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较为复杂的,两个月内出具。
当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如有购买社保,便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工伤待遇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那么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了,不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读者,可以参见笔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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