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最新规定是什么(退诉讼费的流程和条件)

处理了很多案子,一大部分原告的案子都是全权委托给律师的,不主动询问案子进展,终本了也不知道,就连诉讼费也没退!

无论是以什么方式结案的,调解还是申请撤诉,又或者法院的判决书中规定了被告应承担的数额等,这些情形都涉及到诉讼退费的事宜。各位朋友们退还的诉讼费可是我们自己的钱啊,尤其是标的额大的案件,退还的诉讼费不是小数目,所以知道怎么退诉讼费很重要!

首先是可以退费的情形,不只有官司打赢了才可以退诉讼费,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原告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可以退还一半诉讼费;

2、法院驳回起诉,法院会退还原告的全部诉讼费;

3、法院判决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或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诉讼费;

4、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并且对于诉讼费判由被告承担的部分;

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其次是退诉讼费的流程:到底退费需要带什么样的材料、到哪里办理以及相关的注意事宜

一般而言,退费之前最好与承办的法官和书记员取得联系,约定好退费的时间。地点一般是法院的退费窗口,不同地区的法院会有所差异。

案件的审理法官一般就是承办退理诉讼费的法官,至于法官以及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已经获悉,所以可以通过电话与书记员进行沟通,确定好时间。

需要携带的材料,多数情况下,书记员会主动告知前往法院办理退费事宜时应携带的材料,不过,出于周全的考虑,与书记员联系时最好主动询问需要携带的材料,以防遗漏多跑一趟;另外,不同的法院在退费时要求的材料是有所不同的,不同的当事人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以下仅做参考)

自然人需要的材料:

  • 诉讼费用退还申请表;
  •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包括一审、二审);
  • 预交款票据(非税电子票据)复印件;
  • 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 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者银行存折复印件,需手抄一遍银行卡或者存折号码)
  • 法人需要的材料:

    1.诉讼费用退还申请表;

    2.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包括一审、二审);

    3.预交款票据(非税电子票据)复印件;

    4.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者银行存折复印件,需手抄一遍银行卡或者存折号码);

    7.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如有代理人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见到承办法官的书记员后,领取《退费通知单》,填写完毕之后交到退费窗口,法院负责退费的人员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退费材料后,按照《退费通知单》注明的退费金额,让申请人填写收据一张,然后就等着法院银行转账了。

    诉讼费退费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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