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居民身份号码:XXX。电话:XXX。
被告: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居民身份号码:XXX。电话:XXX。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立即删除在其视频平台“XX”APP发布的相关视频;
2.判决被告在 “XX”APP立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XX”APP发布并推送经原告审核的赔礼道歉声明,置顶并至少保留6个月以上);
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ID“XXX”通过“XX”APP移动客户端APP应用,在2022年5月发布标题为《XXX》视频,造谣侮辱、诽谤、污蔑抹黑原告,更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在“XX”APP对原告进行了负面评价,造成原告的名誉严重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为XXX,贵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现依法诉至贵院,望判如诉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