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上诉期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则上十五天经过后,该判决生效,当事人将丧失了上诉权,但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上诉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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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与张武是兄弟,二人就其父所留的一处房产发生争议,最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房屋归张文所有。张武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天公不作美,一审判决后,法院所在地连下暴雨,导致道路被冲断。等到道路修好后,已经过了上诉期,请问张武还有上诉的权利吗?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陈宝玉律师解答:张武仍然有上诉权。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同很多民事诉讼程序一样,上诉也是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才有效。但是该规定有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间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间,法院视其为法定上诉期间。本案中,由于天灾影响,张武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属于不可抗力,无法避免。如果张武在道路恢复畅通后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会认定其仍在法定上诉期内,张武依然享有上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宝玉律师解析:如果不符合上诉期顺延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上级法院或者原审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