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非法搜查现象。
比如:
某学校保卫处为寻找被盗物品,由几名女教师对该校某班女生逐一搜身,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搜查。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成立刑事犯罪。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搜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搜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成立非法搜查罪: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举个例子:
张三因为涉嫌盗窃罪,所以需要对他的住宅进行搜查,而侦查人员李警官抓到张三后,直接就进去进行搜查了,没出示搜查证,还殴打张三,逼迫张三说出自己藏赃物的地点,那么李警官的行为就成立非法搜查罪。
以上是庭立方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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