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必须处罚吗(最新广告法处罚标准)

据悉,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接举报人举报,反映职优你(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UniCareer上发布违法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该局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调查。

沪市监杨处〔2022〕102021003541号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网站发布了“葛同学、王同学、陈同学、薛同学”4名服务对象分别获取网易投资分析师、罗兰贝格咨询顾问、脸书分析师、摩根大通定量研究岗位录用通知、“面试官均来自500强企业”的宣传广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全,事实依据不足,部分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完整,无法证明相关服务关系和服务真实性。

此外,当事人于2018年9月1日起在微信公众号UniCareer上先后发布与全球1802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300+名企内推码、提供一手名企直推通道等广告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全部证据材料证明所发布广告的真实性。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依据《广告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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