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国家拆迁房补偿最新规定)

随着国家对法律知识传播的重视,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当下很多人的认同和重视,那么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也会让每个人受益匪浅。

简单来介绍几个有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

第一、有关于征地拆迁的主体问题。《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我国实行土地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家相关部门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但是要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是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二是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进行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年平均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题问题,根据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归纳梳理,细分为13步:

1、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2、开展土地现状调查;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组织听证;7、办理征地补偿登记;8、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9、申请土地征收审批;10、发布土地征收公告;11、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12、责令交出土地;1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更多的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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