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具体内容如下:
《继承法》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