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保密条款如何约定(双方保密条款的约定效力)

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 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等。

网友咨询:

保密协议的订立有什么要求?订立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冯天姿律师解答:

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

(1)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2)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 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等。

(3)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后,如果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冯天姿律师解析:

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虽然理论上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都有可能了解商业秘密,但不是对所有劳动者都有必要订立保密协议。通常只有那些与商业秘密关系密切的岗位上的劳动者才有必要订立。比如从事产品研发、市场规划、工艺设计、技术开发、产品销售等岗位的劳动者相比一般操作岗位的劳动者会接触到更多的商业秘密,一旦其泄露商业秘密,将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可以与这些岗位的劳动者订立专项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的具体义务,规范其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保密范围、保密要求、禁止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保密事项是指订立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范围、种类和内容。

其中保密要求是指明确订立保密协议的劳动者使用保密信息的权限、方式、流程、范围以及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禁止行为是指订立保密协议的劳动者不得从事的可能导致泄密的行为。违约责任是指订立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或单位内部保密制度,泄露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违约金。劳动者违约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数额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商业秘密的特征包括:

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即具有非公开性。

2.具有商业价值。是指有关信息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带来竞争优势,或带来潜在的商业利益。即具有实用性。

3.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指有关信息的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诸如加密防范、制定保密制度等措施,即具有保密性。

4.属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关键技术、设计图纸等;经营信息可以是经营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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