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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农民反映说,当地村干部不经村民同意,就擅自做主将村里的耕地承包出去,在良田里种树。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了,当初答应给村民的租金至今仍未兑现,村民想收回土地,可是村干部却说,要是把土地收回来,租金就可能一分也拿不到了!
针对这种情况,农民非常生气,自己的土地自己当不了家,村干部不经村民同意,就把村里的土地整体承包出去种树,现在租金不仅拿不到手,土地还种不了庄稼!村干部这种行为违规违法吗?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到底该怎么办呢?
类似这种情况,应该还有不少,国家的法规和政策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不妨从中找一找答案。
9月2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46号建议的答复》,(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原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46号建议的答复)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答复指出,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流转意见》)提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2021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国家均有明确规定,也有相关的政策,一切土地流转都要在合乎法律法规,如果出现纠纷,农民可以申请调解仲裁。
粮田改种树,是不行的。这一点在答复中也得到印证。答复中明确,为加强耕地保护,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要求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耕地进行动态监测监管,强化用地审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0年国办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因此,如果农民的土地被村里整体承包出去,并且在农田里栽树,农民可以进行举报,要求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查处。
此外,答复中指出,《流转意见》明确强调,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由此看来,一些地方的个别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就把村里的土地整体承包出去,这种做法是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村民完全可以要求村干部归还农民的土地。同时,对于违法改变耕地用途的,农民要大胆举报,不能任由这种行为侵犯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