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案件取得重大进展。2月27日晚间,*ST红相因涉嫌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拟收两千多万罚单。次日晚间,超华科技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这两家公司还将面临投资者索赔,其中不少*ST红相和红相转债受损投资者已向厦门中院提交了索赔起诉材料。
超华科技被立案
2月28日晚间,超华科技(00228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27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28号),因公司及梁健锋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先生立案。”
事实上,超华科技此前亦曾因虚假陈述遭到投资者索赔。曾参与该案件代理的谢良律师透露,前次向超华科技索赔的胜诉投资者均已收获得赔偿。
*ST红相拟收“天价”罚单
2月27日晚间,*ST红相(30042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二、欺诈发行:(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
对*ST红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初步索赔条件及所需资料
谢良律师分析,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被揭露后,投资者就有权提起诉讼。经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部分在2024年2月28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4年2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超华科技(002288)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2、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300427)股票、红相转债(123044)债券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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