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要掌握的专业知识有那些
.房地产经纪人指在房地产交易中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人应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和房地产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熟练实务操作技能;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以及一定的外语水平。 一、合格房地产经纪人应具备的知识素质。
(一)基础知识方面 经纪人要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特别是市场和市场营销知识。要懂得市场调查、市场预测的一些基本方法,熟悉商品房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规律、趋势,了解经济模式、经济增长方式对房地产活动的影响。
在文化知识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有的甚至要求能很快看懂电子屏幕上的国际英文传真。就普遍现象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对业务的适应能力越强,成为合格出色的房地产经纪人的可能性越大。
(二)专业知识方面 由于不同类型房地产商品有着各自的特定使用对象和流通渠道。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掌握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知识、城市规划和环境知识、建筑工程知识、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测量、会计、统计等方面的知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对知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必须掌握计算机知识等现代科学技术,如数据库技术,办公软件应用,网络技术等。 目前,中国已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日益显著,国外企业和人员大量进入中国,并日益频繁的参与房地产交易。
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还必须掌握至少一门外语,才能更好地为各类外籍人士提供经纪服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房地产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要有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要依法开展经纪活动并依法维护自己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纪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经纪人管理办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与房地产经纪有关的法规。 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是频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社会及心理方面的知识也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掌握的。
从基本方面来讲,主要包括人口、家庭等社会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国家的社会发展形势和政府的主要政策,大众心理、消费心理等。 (三)其他辅助知识 这些知识主要包括: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人际关系学、传播学、广告学、演讲学等方面的知识。
这些知识不会直接表现为具体的业务技能,但它可以使专业知识的运用得心应手,恰到好处,使经纪活动更具吸引力和艺术性。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除了要懂得如何评估房地产的价格、质量、折旧、维修,以及税收、抵押、信贷、保险、未来的升降值趋势等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应当对地理知识、民俗风情、社区文化、家庭结构、人口变化和邻里关系等社会学、民俗学的知识有较多的了解。
此外,房地产经纪人还必须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应尽可能多的阅读和欣赏文学、艺术作品,提高自己的艺术品味和鉴赏力。 二、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一)一般能力 1.创造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业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独立解决和分析问题。解决特殊的问题需要特殊的方法,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时,杰出的经纪人就充分展开自己的想象力,对以往的经验和概念加以综合,从而构建出全新的解决办法。
2.理解能力。理解是对事物的明察,是对事物的内在机理的顿悟,是对人类情感、行为以及社会运行达到深刻认识的途径之一。
经纪人随时处于人、财、物的交叉、失衡、重新平衡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不具备深刻的理解力是不会有所成就的。 3.判断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要具备根据经验掌握的各种情报和信息,对环境和形势作出冷静的、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进而作出明智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方式的能力。 (二)处理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能力 由于房地产商品具有个别性,每一宗房地产都是与众不同的,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准确把握买方的具体要求,并据此选择恰当的房源供其考虑。
它在实务操作中,常常表现为经纪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供需搭配,从而尽可能实现每一个交易机会。如商品房销售代理经纪人在售楼处接待了一组来访客户,经过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交谈,经纪人就必须能准确了解并把握他们的需求,并推荐恰当的房源。
在实际工作中,处理房地产经纪业务能力强则成交量高,每笔业务的进展速度也快,工作效率高,而处理业务较差的房地产经纪人则常常劳而无功,工作效率低3其他相关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除应具备一般能力和处理经纪业务活动能力外,还应具备与经纪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的能力,如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公关能力、谈判能力、广告宣传能力、权衡价值得失能力,解决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等。
2.房地产销售新手需要学习那些知识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等。
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扩展资料:
房地产销售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3、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经纪人